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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>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

  • 2019.01.12
  • 通知公告

    各相关职能部门、相关系部(财务处、教务处、院办、人事处、信息中心、科研处、招生办、校企办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培训学院、智能制造学院、公共教学部、督导办、学生处、思政部、考证办):

    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》和学校工作安排,我校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材料。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布置如下,请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在12月29日下班前完成相关材料撰写,并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(联系人:郑瑞楠,邮箱:200730326 @qq.com)。具体要求和安排见附表。

关于编制我校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总结报告》的通知.rar